伍建新原系市规划和建设局总规划师(副县级),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刘尧武原在巴州区政府办公室工作,曾任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党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副县级),因犯受贿罪,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的规定,8月26日,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伍建新、刘尧武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