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提高农村群众医疗、健康保障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制度的实施,使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数逐年下降,到2010年全县农民全部参加合作医疗,并不断健全科学、规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机制。平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包括,参合及报费基本条件,基金筹集与管理,补偿范围、比例和办法,组织保障和监管工作,制度保障和监管工作及法律责任;《平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8年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报办法》、《平昌县孕产妇住院分娩产前门诊享受合作医疗制度定额补助管理办法》(试行)、《平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肺结核病归口治疗诊用药补偿办法》(试行)。
马婧指出,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平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
新农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监管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县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