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平昌县从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16人,组成4个检查组,对20个县级部门和34个乡镇落实2008年救灾和涉农惠民资金情况进行检查。一查财政是否按时把资金拨付到主管单位,主管单位是否及时下拨,有无挪用、滞留现象;二查主管单位对资金和物资的分配使用是否严格按政策足额发放到应受益群众手中;三查是否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群众是否满意。检查组历时18天,抽查村社63个,调查农户504户,涉及救灾资金11项、涉农惠民资金3项,受检资金6396万元,占资金总额的97.4%,确保了救灾资金、涉农资金的专款专用,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