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注重从群众反映、工作执行中发现突出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一是对公车私用和大操大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明确规定发现并查处三起的领导干部停职反省,目前有3个单位被公开曝光,2名干部被诫勉谈;二是对干部工作疲软、行政审批不集中、发生群体性上访等问题,加大追究力度,11名干部被问责,3名干部被停职反省;三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强化责任制考评的结果运用,经考核为“不合格”等次或测评差票率50%以上,责成相关领导干部停职反省;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测评差票率50%以上,采取调整、调离、免职等组织纪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