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把“村庄清洁行动”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制发了《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平昌县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明确“村庄清洁行动”由各乡镇牵头,各村委会组织实施,县农办负责监管和指导,86个县级部门对驷(马)涵(水)线、平(昌)洗(脚溪)线和鹿(鸣)邱(家)线50 个行政村进行结对帮扶指导,重点帮助联系村搞好“八个一”,即制定一个实施方案、拟订一套村规民约、举办一次农民培训会、抓好一个示范社、树好一个样板院户、开好一次现场会、驻户帮助10户以上农户改变卫生习惯、建立一套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