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大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监督制度。在审计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同时,专题听取审计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情况的审计报告,重点了解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计划安排、竣工验收中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情况,要求审计部门敢于发现和揭露违纪违规问题,严格依法提出整改意见,根据审计报告和人大视察、调查、检查时发现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巩固审计监督的成果。同时,督促审计部门依法向社会公布有关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以扩大审计监督影响。据悉,平昌县投资审计分局2008年1-11月共审计投资项目25个,审减投资额435万余元,为政府决策和减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