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领导袁发展、苟于洋、向家宝、游泽莉、张仕太、廖继昌、孙高晓、孙良旭、李星明、杜和平出席会议,政协委室,市、县政协委员共77人参加了会议,15名县城居民代表、5名离退休干部应邀参加会议。
民主测评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种重要形式。巴中市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意见》,汇集各方面意见,出台了具有现实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 [2008]116号文件,对政协履行协商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从内容、形式、方法上作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政协主席袁发展主持会议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正确认识民主测评工作。指出民主测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市委116号文件的具体举措。各被测评人员及全体参会人员要提高认识,实事求是的开好民主测评会。民主测评是政协创新民主监督方式。党委执政为民、政协参政为民,方向相同、目标一致;政协的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部分,具有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用,是有组织、高层次、广泛性的政治监督,有利于听到来自各方面的意见,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及时发现问题和改正错误,防止不作为、乱作为行为,预防腐败现象,促进廉政勤政和效能建设。要求被测评者摒弃民主监督是非权力监督、是走过场、不起作用的片面认识,要纠正政协监督是找岔子、捅漏洞的错误观念,自觉摆正人民公仆的位置,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测评。民主测评是社情民意的集中反映,是反映民意的“晴雨表”,是考量干部的“显示屏”,同时,也是扩大民主的“助推器”。要求被测评者要积极倡导监督,热情欢迎和支持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争取监督,真正把自己置于群众阳光监督之下,防微杜渐,更好地履职作为。二是正确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民主测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是党委、政府对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是政协实施有效监督的又一次实践。同时,也是对政协履职的一种检验。要求政协委员和参加测评的各方面代表人士,正确行使好民主监督权,发扬民主,充分体现民主监督特色,做到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体现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公正公平不存私心,代表民意不存私意,尽职尽责不存恩怨,确保民主测评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
测评会上,被测评的民政局、交通局、卫生局、劳动保障局四个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就任内履职情况作了述职,会议从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理论素养、决策能力、协作精神、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公众形象等方面对被测评对象进行了民主测评,并现场宣布了民主测评结果;县民政局、交通局、卫生局、劳动保障局的负责人就如何做好下一阶段工作作了表态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