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溪镇在镇、村两级全面推行廉情监督员制度,自11月25日以来,全镇共民主选举廉情监督员26名,其中镇级4名,村(居)22名,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为真正把本地威信高、素质好、事业心强、热爱公益事业的群众推选到廉情监督员岗位上来,该镇实行了民主选举,共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镇成立了廉情监督员民主选举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人大主席、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先后召开镇、村(居)干部会、党员代表会、群众代表会,进行宣传发动,最大限度地动员干部、群众直接参与推荐候选人。二是推荐候选人。面向本辖区,着眼基层,候选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倾听党内外群众呼声,及时反馈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热心支持并积极参与辖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想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实事求是,能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三是公示。推荐产生的候选人经纪检、综治等相关部门审查后,在全镇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民主选举产生正式廉情监督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镇、村(居)干部参加选举会,主持人对候选人予以简介,然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26名镇、村(居)廉情监督员。民兴村群众张朝福说,现在镇村都有人专门监督了,办什么公益事业我们都放心了,真正体现了群众意愿,符合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