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平昌县纪委、监察局制定新的案件质量标准。一是分解案件质量责任人,将案件检查卷直接责任人落实到调查部门,审理部门主要对案件审理卷负责,同时对检查卷负审核把关责任。二是分解案件质量标准,将统一的案件质量标准分解到办案及审理环节并细化为办案40条要求、审理33条要求。三是分解考核办法,根据分解后的质量标准,针对办案及审理环节分别制定考核表,分别评分。四是综合评比,根据案件检查卷、审理卷的评分汇总得出案件综合评分,作为年终考核办案及审理部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