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将案件查处成果积极转化为治本资源。一是建立案情通报制度,案件查处后到案发单位召开案情通报会,深刻剖析案发原因、规律以及违纪违法行为给个人、家庭带来的伤害、给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使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并引以为戒。二是建立整改责任制度,针对在调查中发现的案发单位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要求办案人员协助整改和完善,并承担相应责任,防止再发生类似违纪违法行为。目前已协助四个单位整改了存在的问题或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建立督查制度,深入案发单位对监察建议或纪律检查建议的执行情况、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建议和整改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