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昌县出台《严禁党员干部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中优亲厚友的规定(试行)》,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政策规定,严格办理程序,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该《规定》严禁村(居)三职干部、乡镇、县级部门中的党员和公务人员,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中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或以其他便利条件,主动或接受请托为亲友(含请托人及其亲友)及其所在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违规提供便利。对党员干部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中的立项、审批、管理以及资金物资的调拨、分配、发放过程的各种形式的优亲厚友行为实行问责。在出台《规定》的同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自查自纠,目前,全县72个县级部门、43个乡镇110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县级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已认真开展了自查整改,并填报了《党员干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优亲厚友违纪违规自查申报表》,对自查自纠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将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