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县委政法委根据中央对领导干部任用、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对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拟任中层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子奎同志在廉政谈话会上勉励大家,要严守党的纪律,勤廉从政,牢记重托,不辱使命,克已奉公,不懈努力,在新的领导岗位上为构建和谐平昌做出新的贡献。他要求:一要牢记使命,服务群众。作为政法干警任何时候都要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将为公、为民的思想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把对群众负责、让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标准。政法部门就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将平昌稳定团结的工作局面继续保持下去,为创建和谐平昌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要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小节。一些同志犯错误,往往是从一些小的过错自我原谅开始的,时间久了,位子变了,权力大了,胆子也渐渐大了起来,最终出了问题。群众评价一个干部的品行优劣,常常也是从看得见、摸得着的小事来判断。无论在公务活动中还是在个人生活中,越是自己管理的区域,越是自己职责的范围,越是在别人不知晓的情况下,越在八小时之外,更要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模范行为为群众作出表率。
三要守土有责、管好队伍。“从严治警,更要从严治长”,新任干部不仅要做到廉洁自律、克已奉公、洁身自好、独善其身,还必须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
四要高标准、严要求。政法工作不能出现一丝半点的误差,程序上的一个小瑕疵,适用法律条款上的小疏忽,就很有可能让犯罪分子逃离法律之外。要多学习、多累积,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以“三个至上”的理念对待每一位群众,为平安平昌、和谐平昌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这是做好政法工作的政治保证。全县政法干警要自觉服从党的领导,始终把自己置身于党的领导、组织的约束、纪检监察机关的监察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