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廉政网——平昌县强化督查促整治  逗硬问责见实效 久发365电子游戏网址多少_365提款会被冻结卡吗_365bet有app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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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昌县强化督查促整治  逗硬问责见实效

        【字体: 】 【编辑日期:2010/4/29】 【作者:监察局】【阅读:】

            去年以来,平昌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平昌的重要举措,强化督查督办,逗硬效能问责,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在2008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年度目标考核、5•1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集中阶段考核中,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明察暗组对平昌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综合评比排名均位居巴中市第一。

            一、整合督查力量,逗硬开展督查。始终把整合督查力量、健全督查体系作为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有效手段。一是领导亲为开展重点督查。县委书记、县长亲自部署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工作,经常深入乡镇、社区整治现场,调研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及时解决工作难题。建立县级领导干部管线、联乡、抓重点项目的领导机制,每位县级领导挂导1—2个乡镇,督导挂联乡镇的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协调解决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综合整治工作有力开展。二是落实专班开展集中督查。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集中督组,从县直工委、县委目督办、县效能办、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县城管局中抽调真负责、敢逗硬的干部参加环境综合整治督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下,督查兵分5路,每路固定1名记者,每月对乡镇、县级单位的环境整治情况进行督查。三是专门机构开展日常督查。成立了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县级部门、乡镇抽调8名懂业务、会管理、能办事的干部充实到整治办,具体负责环境整治的日常督查,确保日常督查工作有人管、有人抓,综合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四是部门积极开展自查。各乡镇、县级单位建立了环境治理督查机构,形成了专班管、专人抓的工作格局,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的形式,对所辖机关股室、下级单位、责任片区开展明查暗访,及时了现问题,迅速落实整改,确保综合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创新督查机制,强力开展督查。始终把创新督查机制、完善督查手段作为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的根本。一是深入一线抓督查。各级坚持“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的工作方法,掌握了详实的整治资料,为治理工作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县级领导深入乡、村(社区)的环境综合整治现场,督查标准是否坚持,措施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县整治办、效能办深入环境综合整治现场,对各单位门前五包、办公区、包段区、家属院、帮扶点环境治理开展情况进行“地毯式”督查,看各单位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是否制定、工作措施是否落实、机制是否健全、帮扶是否尽责。二是打破常规抓督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督查形式,采取走访群众、现场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建立督查联席会议制,监察局、效能办、目督办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实现督查资源共享。三是围绕舆论抓督查。建立社会监督回应机制,落实专人收集、处理各级主流媒体的舆论动态、曝光事件,并建立专门的登记文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转办相关单位调查处理曝光事件。畅通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鼓励群众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庚即派人进行调查,按照“属地管辖、职能管辖”的原则,落实整治责任。建立案件办理回访机制,采用电话询、现场走访的形式,对“曝光”案件、群众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回访,督促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四是跟踪到底抓督查。建立“一事一卡”制度,将各级主流媒体曝光事件、群众投诉案件、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实行一事一卡,建立了专门的督查督办卡。督查督办卡详细记载了事件的来源、交办人、责任单位、责任人、事由、督办人员、承办责任人、处理结果。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对每项工作办理情况实行全程跟踪,通过电话的形式,询问办理情况,掌握工作落实情况,提升了督办质量,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

            三、运用督查成果,从严实施“三问”。始终把运用督查成果作为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强大动力。一是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该县建立日常督查考核评比机制,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详细制定考核内容,确定考核验收标准,督查组对各乡镇、县级单位的环境整治情况分类考核、逐项量化、当场打分,并通报督查考核评比结果;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年度目标考核机制,落实“倒四六”(平时考核分值占年度目标考核分值的60%,年终考核分值占年度目标考核分值的40%)的考核办法;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票否决”制,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级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将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评先选优的必备资格条件。2008年度,有两个乡因环境综合整治不力、效果不佳取消其评先选优资格。二是建立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完善问责体系,根据整治情况分别发出《行政效能提示书》、《行政效能督办书》、《黄牌警告书》,建立《整改情况登记表》;对三次被电视曝光的地方或单位予以黄牌警告;限期不能改变面貌的,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公开述职;公开述职后仍无明显进展的,立即采取组织措施严格追究纪律责任;考核排名连续两次倒数第一的乡镇和县级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就地免职。逗硬实施问责,坚持拿结果问事、拿制度问人、拿法纪问责,对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平昌县落实“三问”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综合整治行动以来,被通报批评的县级单位及乡镇30个,7个单位被黄牌警告,2个乡镇长在县政府全体会议上述职,2个乡镇党政“一把手”在全县干部大会上“洗脸”,一个镇的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场镇副镇长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