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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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0/4/29】 【作者:监察局】【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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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整体水平,规范办案工作程序,近日平昌县纪委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标准》。该《标准》以“二十四字”方针为指导,围绕“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程序、手续”六关,制定了20条案件质量标准。同时,为增强办案及审理两个部门的质量意识,对该20条质量标准进行分解,细化为办案环节40条要求,审理环节33条要求,规定办案及审理部门必须围绕上述要求进行办案及审理,案件调查卷、审理卷质量最终必须符合20条案件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