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发改委采取“三对照三查”、“三查三看”措施,扎实抓好项目决策行为、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等3个专项的排查工作。
“三对照三查”。一是对照法律法规查制度。根据《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二是对照主体查重点。根据政府性投资500万元以上和社会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标准,重点查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和港澳援建三类项目规划审批、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3个方面是否涉嫌违规违纪问题;三是对照程序查台账。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平昌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的具体要求,查审批手续是否完善,档案资料是否规范完整。
“三查三看”。一查规划审批看项目决策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存在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二查招投标活动看项目招标活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三查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看项目信息披露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是否建立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