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平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电视直播动员大会召开,在家的县级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级部门、规模以上企业、县城学校、医院主要负责人等在主会场县委礼堂参加会议,全县各乡镇、村(居)委会干部,部分居委会代表,全部机关干部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观看了城乡环境秩序督查专题片,并通报了全县城乡环境暗访情况,县委书记李映作动员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根生主持会议。
会议号召,组织和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创造优美城乡环境的攻坚战。
李映在讲话中指出,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加快平昌发展的内在要求。政府创造环境,群众创造财富。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各级党委的工作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呼声,是加快平昌发展的现实所需,意义重大,势在必行。优美的城乡环境是以人为本的基本元素,是加快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干部能力素质的外在体现,优美的城乡环境要靠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是:坚持“重点突破、分级负责、体制规范、制度管理”的原则,以创建文明卫生城镇、文明卫生村庄、文明卫生学校为载体,实行“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建管结合、综合治理,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科学考核、奖罚并重”,强力实施“两工程、一行动”,提升城乡形象,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全民素质,进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目标任务是:通过3—5年努力,将平昌建设成为生态优美、环境整洁、宜居宜业、文明开放的县级城市。到2012年,全县60%以上的乡镇和3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人居环境治理,平昌县城创建成为省级卫生城市,全县创建市级卫生场镇4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45个,省级卫生先进村40个。近期,县城重点是抓好整洁、优美、文明、有序;乡镇场镇做到有垃圾场、有保洁队、搞好绿化,车辆进站或集中停放,市场和经营摊点规范有序。
李映要求,一是要以县城为中心,实施以“四化”、“五治”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容貌治理工程”,重点打造新平街、新华街、汉王庙3条示范街道。整体推进“四化”(净化、美化绿化、亮化),扎实开展“五治”(治脏、治乱、治差、治假、治疫);二是以乡道公路和乡镇场镇为载体,实施“乡镇整治工程”,重点打造驷马、坦溪、白衣、涵水4个示范集镇和涵(水)驷(马)路、平(昌)洗(脚溪)路、平(昌)镇(龙)路、平(昌)响(滩)路4条示范道路。整治乡镇集镇,整治干线道路,整治安全环境;三是以乡道公路沿线村(居)为延伸,实施以“六通”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县上重点打造20个示范村庄,每个乡镇抓好一个示范村庄建设。坚持政府主导、村组主抓、农民主体,加快以“六通”为重点的农村公益设施建设。在通水上,解决安全饮水问题和病险塘库治理,在通电上,落实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政策,在通路上,在搞好通村公路建设和管护的同时,积极修建联户石板路,在通电话上,力争电话普及率达到50部/100人,在建沼气上,大力实施沼气建设项目,在通闭路电视上,认真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同时,集中整治村庄卫生环境,制定好《村规民约》,积极开展“五星级”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院户联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新建农房适度集中。让所有群众自觉参与、自己动手建设美好家园。
李映强调,要建立确保城乡环境优美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县委、县政府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县级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乡镇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县级领导同时负责分管部门及挂联乡镇环境综合整治的监督和指导。二是建立动态监督机制。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群众监督、行政监督、媒体监督互动。不定期组织专班对县级部门和各乡镇进行暗访,制作光谍,排序公布,并在全县性工作会议上集中播放。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的作用,凡在城镇购房置业,购房户必须与社区居委会签定遵守《居规民约》的责任书,没有居委会的签字,公安、工商、房管等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证照。三是建立主体投入机制。县上继续落实两项投入政策:一是乡镇场镇街道硬化所需资金实行县乡各半的办法加以解决,县城小街小巷硬化坚持财政投入与受益主体各半的办法解决;二是城建、国土规费超基数部分的80%返还乡镇,由乡镇负责搞好相应的基础配套。 四是建立严格问责机制。坚持“拿结果问事、拿制度问人、拿法纪问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按照《平昌县落实“三问”制度实施办法》,对相关责任人从严问责,不搞引以为诫,不搞将功赎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