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映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清县情 把握重点 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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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0/4/29】 【作者:监察局】【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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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县委书记李映出席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向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平昌县经济形势报告。在报告中,李映要求:全体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深刻认识县情,把握监督重点,推进平昌经济社会发展。
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根生,县委常委、副县长谢友先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郑南贵主持会议。
李映指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人大要依法行使权力,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对经济形势有一个总体把握,要对县情有一个较为清醒的认识。
加强和改进人大的监督工作,李映提出五点要求,全体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是要在深化县情的认识中,把握监督的大局。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如果仅凭网上宣传所说、仅凭道听途说来实施监督,必然不能把握大局。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一定要在对县情的把握中,从县情的实际情况出发,加强监督。二是要在明确阶段性工作特点中,把握监督的重点。网吧整治、民生工程,这些就是阶段性工作。要把那些影响全局的、带风气的人和事作为监督的重点,以此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三是要在真情为民中,把握监督的方向。一方面要为政府做好工作想办法、出点子,另一方面要知晓人民群众最想、最急的是什么,这两方面要找到一个有机的结合点。要把真心放在人民群众之中,而不是个人的恩恩怨怨,一孔之见;只有这样才不会迷失方向,只有这样我们的权威才能大大得到提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真正代表人民群众。四是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中,把握监督的目标。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就是要不折不扣地履行好党委的集体意志。五是要在严格程序中,把握监督的实效。人大是集体行权,某人在某地的个人行为不代表人大的集体行权。人大常委会一定要规范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做到依法监督、依程序监督。
李映强调说,县委坚定不移地支持人大依法履行权力;坚定不移地为人大依法履职尽责创造条件;坚定不移、一以贯之地关心、培养、使用人大的干部。
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根生发表讲话,感谢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表示县人民政府将一以贯之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出要解好三个不等式,即理解大于谅解、协作大于分工、原则大于交情,自觉珍视团结,维护团结,共谋平昌发展。
蒲星、蒲秀琼、张松民、李天寅、陈光荣、游泽莉等县级领导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