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根生要求:明确三项责任 健全三项制度 刚化三道程序 严查三个渎职 做好城乡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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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0/4/29】 【作者:监察局】【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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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张根生在县规划和建设局会议室主持召开了第三次规划评审会,审议《平昌县城乡总体规划纲要》和公安局片区等12项规划方案。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向诚明,县委常委、副县长谢友先,县政协党组书记、副主席苟于洋,人大副主任李天寅,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罗保福,副县长张夕谦及其他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参加了会议。
张根生要求,要明确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三项责任,即规划编制的把关责任、规划个案的评审责任、规划执行的监督责任,强调要把广播电视、电力、通讯线路的架设安埋和铁塔的安装纳入城乡规划的范畴。健全三项制度,即会议审批制度,所有的规划都必须上会审批,任何个人审批的规划一律作废,还要严格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民主票决制度,每一项规划都要集体票决,在到会人数的80%同意后,规划才能通过,规划委员会成员必须对每一项规划负责;专家会诊制度,从成都、重庆聘请2—3名规划专家加入县乡规划委员会,国土资源局、规划和建设局也要从专业大专院校引进规划人才,重要的规划必须通过专家会诊后才能上会研究。刚化三道程序,即规划实施程序,要做好城乡总规和详规、小区规划,小区规划必须上规划评审委会通过后,再上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并联审批程序,严禁没规划审批就招拍卖土地,就开工建设;执法监督程序,在执行规划建设中走样的,要严格“三问”,严查渎职行为及其背后的影子。严查三个渎职,即程序错位的渎职责任、擅改规划的渎职责任、监管失控的渎职责任。强调规划是铁板一块,没有经过规划委员会任何人不得更改,在执行中不得走样。
会前,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实地查看了相关宗地情况,会上听取了重庆规划设计院编写《平昌县城乡总体规划纲要》的情况,并对总体规划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修改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