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晓春一行来平检查指导我县纪检监察工作。李晓春一行通过查、看、听,全面了解了我县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情况,重点检查了我县贯彻落实中央纪委【2009】9号、10号和川纪发【2009】24号文件的情况,并在县委常委会议室听取了平昌县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情况汇报。我县领导李映、张根生、杨森儒参加汇报会。
通过检查了解,李晓春指出,平昌贯彻落实中央、省纪委文件精神认识到位,执行坚决,工作扎实。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要求,纪委、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密切配合,落实文件及时,找到了工作切入点,有具体措施和方法。
李晓春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意义。这是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确定了的,是一项常态工作,这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需要,一方面抓好行政工作,一方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这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特别是乡、村、社基层组织建设。二要充分认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一定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能力建设、组织建设,全面按照中央和省纪委文件要求,落实各项具体措施。三要充分认识和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后勤保障。经费、装备一定要按要求预算和配备,并管好用好,同时,要为纪检监察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人文环境。
李晓春强调,惩防体系建设一定要科学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是反腐败工作的常规工作,一定要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体系,一定要创新形式,狠抓落实,一定要加强领导力量,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纪委协调,牵头部门具体督促落实。
县委书记李映表示,平昌一定读懂文件,走在前面,不折不扣按照中央和省纪委的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和市纪委的安排部署,克服一切困难,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惩防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