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副书记蒲波,市委常委姚义贤、李晓春、明亮、李树海、唐豹、宣迅、周朝坤、管严出席会议。
会上,李仲彬首先代表市委常委班子及个人就贯彻落实省委“四个特别”要求进行了对照检查,提出了整改措施。结合巴中的实际,就我市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四个特别”要求,李仲彬强调:
第一,落实“四个特别”,要体现在加快发展上。“四个特别”的要求,是我们抓好各项工作的坚强政治保证。只要我们有“四个特别”的精神,就没有干不好的工作。我们要落实“四大战略”、“五个突破”,我们要加快发展,必须要有“四个特别”的精神,落实“四个特别”要体现在发展上,因为巴中的问题就是要发展,就是要加快发展。
第二,落实“四个特别”,要体现在改善民生上。我们的执政理念,决定了我们万事民为先。我们的发展是为了民生,我们执政是为了民生,我们工作的归宿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民生。如果我们改善不了民生,我们就愧对党,愧对老百姓。作为贫困地区,落实“四个特别”就是要体现在民生上,让老百姓尽快脱贫致富,尽快富裕起来。
第三,落实“四个特别”,要体现在促进和谐上。我们要用“四个特别”的精神,来促进大和谐、大团结。贫困地区需要和谐,需要团结,需要万众一心,需要众志成城,不利于大局的话不能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能说,就是要服务大局服从大局,人人都要讲团结,讲和谐。要体现和谐,就需要我们解决老百姓的诉求问题,既要畅通诉求渠道,又要解决老百姓合理合法的要求,但是对于非法闹访的,必须采取非常措施。
第四,落实“四个特别”,要体现在队伍建设上。就是要体现在我们平常的言行上。我们的点滴上、细节上、小事上、生活上,方方面面都要体现,每个方面都要体现。
第五,落实“四个特别”,要体现在长效机制上。我们要把落实“四个特别”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同时我们选拔干部和提拔干部都要看有没有“四个特别”的精神,不具备“四个特别”要求的,就不具备选拔和提拔条件,必须要用“四个特别”来选人用人,一定要建立这方面的长效机制。
出席会议的市委常委分别就贯彻落实省委“四个特别”要求进行了对照检查,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市政协主席熊光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彭耀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全国,副市长经伟宪,市政协副主席杨白华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支卫平应邀列席会议并发言。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各民主党派负责人,群团组织负责人和部分市委委员应邀列席会议并发言。 (本报记者 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