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以及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落实《党章》和《惩防体系实施纲要》,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加强干部教育监督,推进源头预防腐败,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施“十大惠民行动”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切实解决好民生、民利问题。巩固专项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确保义务教育“一费制”、“两免一补”等政策的落实,切实解决“上学难”。进一步加大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的专项整治,推进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强化药品价格监管和医德医风建设,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继续抓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补偿安置机制。切实解决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企业职工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实际问题。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哄抬农资价格、制售伪劣农资等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严格执行企业排污相关规定,切实解决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强各项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等行为。深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建设,切实解决城市住房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防止增加基层负担行为。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纠正党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问题。进一步清理规范乡村财务,积极化解债务,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
二、努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巩固“四项清理”成果,继续开展对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矿山,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参与赌博,利用婚丧嫁娶敛财等问题的治理。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办公楼、培训中心、豪华装修办公房等情况,禁止违规建设装修楼堂馆所。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加强对工资制度改革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行为。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政策规定多处占房、超标准占房和集资建房;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公车私用;以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与不法商人、企业主勾结,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进行重点清理和纠正。加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加强巡视工作,注重成果运用。
三、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与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紧密结合,完善制度,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贯彻落实《党章》和《惩防体系实施纲要》为抓手,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注重抓好正反典型的宣传教育和分层次教育,尤其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用身边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干部。坚持把廉政教育融入干部选拔、任用、监管等环节,把廉政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党政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和公务员培训范围,加强对后备干部和重点行业、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政培训。坚持落实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和纪委书记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利用我县丰富的文化资源,创建一批廉政文化重点项目,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扎实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着力推进“阳光党务政务”。积极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积极规范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等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税体制、投资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继续清理纠正和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改进审批方式,提高行政效率。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和《监督法》,规范从政行为。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推进和规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部门综合预算、转移支付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认真落实《巴中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政策投资决策责任体系、监督体系、质量效益评估体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实行公开审判和检务公开,确保司法公正为民。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国有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和政府集中采购等制度,深入推进水电、旅游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的市场化配置,坚决杜绝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化配置资源的行为。
五、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
坚持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中围标、串标、虚假招投标、规避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案件;资源配置领域非法批地,擅自变更规划以及违规审批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单位处置资产和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挪用、侵占、贪污项目资金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渎职和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在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等惠民政策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继续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重点治理医药卫生、规划建设、交通、电信、电力、商贸、旅游、金融、保险等领域和行业在商品购销、工程发包、业务承揽、项目审批环节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坚持办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办案力量,突破大案要案,提高办案效率。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切实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执纪不严和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坚持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着力解决好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信访老难问题,切实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六、不断深化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
按照省委的总体部署,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带头搞好作风整顿建设。要始终紧扣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主线,突出“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主题,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抓住查找突出问题之重点,坚持长效机制之根本,把握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的关键,切实整顿“五种作风”、争当“五个模范”,突出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懒、浮、软、奢、占”等问题,切实做到“为民、开拓、务实、清廉”和“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加强典型宣传,挖掘和培植本地区、本部门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教育作用。抓住典型案例,认真剖析反思,举一反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加强整改,针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个人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认真梳理,逐一研究,碰硬整改到位。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加强作风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把一时之策转化为经常之举,构建长效新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真正得以加强,使弘扬新风正气成为常态。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执行力,是作风建设一项长期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以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为契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大局观、服务观、执行观,不断增强执行力。
中共平昌县委 平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