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局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平昌县委、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留守学生关爱行动”的意见》(平昌委发[2007]13号),确保委局关爱留守学生行动工作执行到位、深入推进、取得成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工作机构,成立纪委监察局关爱留守学生活动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常委、县纠风办主任、机关支部书记陈永强任组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李洪和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支部副书记康建国任副组长,日常事务由纪委办公室和机关支部共同承担。
二、主要工作内容。开展与留守学生“结对子”扶助活动,机关每名干部职工结对扶助两名或几名留守学生(附后),为结对孩子在学习、思想、生活上给予帮助,为贫困孩子在资金上给予帮助。具体围绕“六个一”开展爱心扶助,即每年至少给留守学生写一封信;动员自已家的孩子或联系亲属的孩子到留守学生家中体验生活、互帮互学一次;到留守学生家中走访谈心一次;为留守学生购买具有教育意义的读物一本;与留守学生父母“代理家长”、任课教师沟通一次;帮助留守学生家庭规划实施致富项目一项。
三、全面落实到位。委局干部职工要按照关爱留守学生的有关要求、时间安排和实施进度,沉下基层,加强与留守学生及其家庭、教师的联系和沟通,有效指导、协调各方,主动援助,把爱心扶助工作扶在点子上,助在实际处,帮出真感情。委局将适时对干部职工联系扶助情况进行走访抽查、验证评比,加强对落实到位情况的督查,纳入年底工作考核、同步奖惩。
中共平昌县纪委办公室
200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