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近日就2008年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监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
通知强调,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维护中央方针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和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清理违反国家相关政策的投资项目;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案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非法牟取暴利和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缺斤少两、变相涨价,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开展对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行政行为,约束行政权力,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要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案件;认真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注重预防,努力做到关口前移,依法依纪严惩事故责任人,坚决查处事故背后涉及的腐败问题;加强对《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廉洁、高效、公开的开展招标投标的有效形式,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推进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肃查处违规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和参与矿产开发获取利益的案件。
通知强调,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促进国家行政机关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继续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把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纳入日常工作来抓,查处和纠正以改变名称、拆分许可权等方式变相恢复或违法违规新设许可项目的行为;督促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行政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建立决策后的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完善电子监察系统,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利用网络手段,强化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力度,探索建立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监察机关和监察部各派驻机构要继续督促建立和完善纠正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专项整治工作、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要紧密结合当地党委、政府和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中心工作选题立项,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