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牢牢把握反腐倡廉的基本要求,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统筹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为促进平昌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加强以优化环境为重点的服务大局工作
注重在全局中谋划、在大局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政令畅通。严格维护政治纪律,围绕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责不负的行为。推进执法监察。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社会保障、扶贫救济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加强土地出让、节能减排、项目投资、城乡规划、市场价格调控等方面的执法监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妨碍科学发展的行为。优化发展环境。深入开展市纪委“六条规定”的专项检查。积极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深化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实施发展环境专题评议。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行为。
二、加强以维护群众利益为重点的党风政风建设
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反腐倡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目标考核。加大对公务人员工作时间打牌娱乐、党员干部宴客敛财、奢侈浪费等行为的专项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县级部门中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面清理中小学教师参与和举办家教服务以及利用举办补习班变相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经营药品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行为,清理规范县级部门培训办班行为。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严肃查处各种坑农害农行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村干部行为规范和准则,分期分批对村干部进行廉政知识培训。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畅通群众信访诉求渠道。推行以公开论事、民主议事等方式处理基层信访举报问题,积极探索有效化解基层信访矛盾的新途径。
三、加强以案件查办为重点的惩治腐败工作
始终保持案件查办工作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党员领导干部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乡村道路建设、农发项目资金、农村合作医疗等领域的案件,继续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注重并善于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和《行政监察建议书》,有效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四、加强以教育和监督为重点的预防腐败工作
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举措。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举办一期县级部门中层干部廉政培训班,举行一场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和典型案件警示通报会。高品位办好“平昌廉政网”和《环境与发展》电视专题。继续巩固深化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开展创建廉洁村班子、争当廉洁村干部活动,力争在全县每个乡镇建成1个示范型廉政文化村。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家庭,举行一次以“情、廉、家”为主题的家庭助廉恳谈会。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测评制度。对县级部门和乡镇党政“一把手”定期进行廉政测评,对拟提拔使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洁度测评。廉政测评不合格,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测评不合格,纪检监察机关要提出职务调整的建议;新提拔干部廉洁度测评不合格,纪检监察机关要提出暂缓使用的建议。开展领导干部述廉评议工作。县级部门和乡镇党政“一把手”定期向县纪委全体会议述廉,就遵守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个人廉洁自律以及“三重一大”等情况作专题陈述,就群众反映涉及廉洁自律的问题作出专题说明,并接受纪委委员的评议或质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建立完善重点工程公示、巡查、稽查制度,搞好工程项目绩效评价试点。规范招监办的运作,健全招投标监管协调机制。严肃查处招投标违规行为。
五、加强以干部素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能力建设
以改革创新精神着力提升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教育和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讲政治、讲纪律、讲品行、讲和谐”,着力建设“公平正义之家”和“和谐有为团队”。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更加注重学习,更加注重实干,更加注重严格要求。重视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推行对基层纪委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机制,倡导基层纪委既要听号令、又要勇创新,支持基层纪委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加大对新任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改进和加强组织协调工作。规范组织协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高效有序、协调统一的反腐败协调机制。加大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平昌县纪委 平昌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