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部门纪委,信息联系点:
为了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充分展示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营造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特制定2008年纪检监察信息调研考核办法。
一、宣传重点
宣传报道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中纪委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贯彻实施情况;结合平昌实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举措和新成效;县委、县政府发展县域经济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查处损害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情况;抓源头治腐的新举措;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转变情况;开展廉政文化活动情况等。
二、 任务分配
单 位 市级以上经验或调研文章采用数(篇) 市级以上信息采用数(篇、条) 平昌廉政网信息采用数
办公 室 3 15 50
教育调研室 2 10 50
党风廉政室 2 6 30
纠风室 1 8 15
执法室 1 8 15
案审室 0 5 10
信访室 0 5 10
纪检监察一、二室 0 6(各3) 10(各5)
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40(各5)
各乡镇纪委 129(各3)
三、考核办法
1、县纪委办公室负责做好上报和采用信息、调研材料的收集、登记工作。
2、2009年1月10日前统计2008年调研和信息采用情况,经分管领导初审后,报委局集体研究兑现奖惩。
3、信息、经验文章或调研文章被市级以上刊物(含市级)采用,算任务数并按标准奖励;被县级采用,只算任务,不奖励。
4、采用稿件以刊用原件或剪辑的铅印件或稿费通知单为准。
四、奖惩办法
1、奖励标准
新闻信息和调研信息奖励标准:被国家级新闻媒体、内部刊物采用1条,奖现金500元;被省级新闻媒体、内部刊物采用1条,奖现金300元;被市级新闻媒体、内部刊物采用1条,奖现金100元。发表在报刊头版头条或被领导批示的,另计奖300元。
调研文章和经验材料奖励标准:被国家级新闻媒体、内部刊物采用1篇,奖现金1200元;被省级新闻媒体、内部刊物采用1篇,奖现金600元;被市级新闻媒体、内部刊物采用1篇,奖现金300元。发表在报刊头版头条或被领导批示的,另奖500元。
办公室、党风室和宣教室代县委、县政府单独起草或牵头起草(独自完成材料内容的80%以上)的大型综合性材料,代书记、局长起草的讲话稿,每篇奖现金200元。
二人以上集体署名的稿件,按一个人计奖。同一篇调研材料和信息被多级采用的,按最高级计奖一次。
2、计分办法
1、各室、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乡镇纪委的信息、经验文章、调研文章任务纳入年底目标任务考核并按基础分10分计算。
2、在市级以上刊物刊登的经验文章、调研文章任务未完成的,每篇扣3分;被中央级刊物采用,每篇加2分,被省级刊物采用,每篇加1分。
3、在市级以上刊物刊登的信息任务未完成的,乡镇纪委每条扣4分,其他部门每条扣1分;被中央级刊物采用,每条加1分,被省级刊物采用,每条加0.5分。
4、平昌廉政网信息任务未完成的,乡镇每条扣2分,其他部门每条扣0.2分。
5、信息调研工作的目标考核采用基础分10分,加上应加分,减去惩扣分而得。若最终的分值低于0分,以0分计;高于20分,以20分计。
五、几点说明
1、“平昌廉政网”是县纪委监察局党务、政务公开网;是廉政动态、廉政文化融合网;是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网。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时时关心网站、上网学习、报送信息。 “平昌廉政网”的信息报送,建议最好采用电子邮件(电子信箱:pcjwlyh9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