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纪〔2008〕3号
各镇、乡党委,镇、乡人民政府:
2007年,全县各乡镇纪委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的工作部署,主动履职尽责,在监督检查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的农村发展环境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县纪委主要领导的要求,按照《2007年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平昌纪〔2007〕3号),县纪委对各乡镇纪委2007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严格考核评比,得胜镇等3个乡镇纪委荣获一等奖,岩口乡等7个乡镇纪委荣获二等奖,灵山乡等15个乡镇纪委荣获三等奖。希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立新功;未获奖的乡镇纪委要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加倍努力,扎实工作,为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通报
中共平昌县纪委
2008年2月19日
附:2007年度乡镇纪委目标考核获奖名单
一等奖(3个)
得胜镇、南风乡、六门乡纪委(分别奖励纪委书记和副书记现金1000元、600元)。
二等奖(7个)
岩口乡、西兴镇、青云乡、白衣镇、土兴乡、坦溪镇、驷马镇纪委(分别奖励纪委书记和副书记现金800元、500元)。
三等奖(15个)
灵山乡、涵水镇、响滩镇、岳家镇、土垭乡、元石乡、五木乡、泥龙乡、界牌乡、喜神乡、粉壁乡、石垭乡、鹿鸣镇、镇龙镇、 澌岸乡纪委(分别奖励纪委书记和副书记现金500元、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