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廉政网——中共平昌县委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久发365电子游戏网址多少_365提款会被冻结卡吗_365bet有app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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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平昌县委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字体: 】 【编辑日期:2010/4/30】 【作者:监察局】【阅读:】


        平昌委发〔2008〕7号 

        各镇、乡党委,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提高机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建设人民满意机关,改善发展环境,提升开放形象,促进平昌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市的总体工作部署,现就我县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实施范围

            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市委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以精简行政审批为基础,以落实“三项制度”为重点,以办好政务中心为载体,以转变机关作风为保障,努力实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努力创造更加开明开放的政务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正严明的法治环境,促进我县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来检验成效;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促进机关行政效能的提高;坚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机关行政效能不断提高。

            实施范围: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及政府各部门、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都要全面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二、扎实开展“三项清理”,理顺部门职能分工

            (一)清理行政审批。进一步清理、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全县行政审批事项总量减少10%以上,行政审批总时限缩短40%以上。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在6月15日前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在7月底前将清  理结果在网上和政务大厅公布。要运用好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开展网上咨询、预审、审批。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加快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实行“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将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股,将行政审批股向政务中心集中;各单位必须向政务中心授权到位,审批事项在政务中心窗口办理到位,变“窗口受理”为“窗口办理”。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必须成立行政审批股,股长必须是公务员,并按管干程序任命,行政审批股长必须到政务中心办公。开展并联审批,对市场准入和重大投资等审批事项,涉及到的相关职能部门实行“统一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确保在政务中心窗口现场办结率不低于90%,按时办结率不低于99%;有条件的部门要争取达到两个100%,即向政务中心授权100%,现场按时办结率100%,实现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为零的目标。凡未按要求落实“两集中、两到位”、窗口现场办结率低于90%和按时办结率低于99%的单位和部门,实行年度考评“一票否决”; 从2008年起,新办行政事项引发行政败诉案件,除承担败诉责任外,每一起扣减责任单位财政预算工作经费2万元,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检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清理政府职能。按照政企、政资、政事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对政府职能进行全面清理,把县、乡政府及部门职能依法规范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切实解决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理顺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优化机构设置,整合相近职能,切实解决职能交叉、责任不清、事权分离问题;建立健全职能争议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各职能部门的执法争议。

            (三)清理机构编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规范名称,明确管理关系,依编定岗,按编定人的原则,对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名称、隶属关系、编制数额、在岗人员、编制使用情况、财政“吃空饷”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机构和编制逐步收回冲销,理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部门等机构的关系,使机构设置科学、名称规范,人员编制归位、结构优化。政府职能清理和机构编制清理结果在6月15日前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重新发文并上网公布。

            三、自觉做到“三个坚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运用法律法规协调利益关系和化解社会矛盾,运用政策法规防范政策风险和导向社会风气。坚持县政府向县人大、县政协定期通报工作制度,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完善规范文件制发程序和前置审查、备案、公布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二)坚持科学行政。把科学民主决策作为党委政府工作的核心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完善县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完善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等工作规则。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扩大)会议或县委全委会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坚持反论证程序,使行政行为遵循客观规律,符合客观实际。

            (三)坚持民主行政。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基本职责,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党委、政府决策请群众参与、请群众监督,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社会公示或听证,让群众意愿更多进入党委、政府决策范围,使行政行为最大限度地符合人民的意愿。

             四、逗硬落实“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效能问责

            (一)建立落实首问责任制。各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前来机关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事务或咨询、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做到热情周到,首问必答,负责到底。首问责任人对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间;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验明和明确告知申办者,并详细指导和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要为当事人提供热情的告知和引领服务。

            (二)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各行政机关对所办事项都要有承诺办结或者答复的时限,在规定时限或承诺的时限内必须办结或答复。要逐岗位、逐环节、逐项目确定标准时限,并在办公场所和网站向社会公布。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情况特殊需超过办事时限的,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并在办结时限前告知审批对象。具备条件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实行超时默认制,行政机关超过规定期限未做出决定的,一律视为同意。县委、县政府决定的事项或交办的事项,部门承办必须明确时限,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行以行政首长和党群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问责制度,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承担责任的具体单位、责任追究的具体种类、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机构、责任追究的具体程序,将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责任人员。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影响发展环境、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的追究力度,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五、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建立预警告诫机制

            (一)切实加强政务中心建设。坚持“依法、规范、便民、效能”的原则,从办公场地、人员配备、运行经费等方面保障政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县委、县政府对政务中心充分授权,强化政务中心职能,政务中心对有行政审批权限部门的行政审批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和“一票否决” 建议权,对各单位行政审批的执行情况的年度考核以政务中心考核为准,对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执行情况由政务中心定期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馈情况和建议。各单位抽派到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且年龄在45岁以下的优秀公务员;保持窗口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调换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经政务中心同意,政务中心要求调整的窗口工作人员,单位必须调整;建立政务中心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实行窗口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制度,并由政务中心负责考评,考核任用干部优先从担任过窗口工作的人员中选拔。要充分利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务中心窗口和审批事项进行监控、预警纠错,及时发现、受理和查处效能案件。要加强政务中心自身建设,强化窗口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在政务中心设立银行窗口,努力把政务中心建设成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

            (二)建立健全绩效评估体系。建立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实行挂包领导牵头,责任部门主抓,按月跟踪交帐,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规程。县效能办要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责任部门、配合单位、工作步骤和完成时限逐一明确,并制定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目标考核办法,逗硬落实目标考核。建立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相关部门要围绕完成工作目标、廉洁行政、行政许可事项实施、重大财政资金使用及执行财经法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公务员绩效管理、科学民主行政、履行法定职责、县委县政府决定事项及领导交办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分别设定部门绩效评估指标,开展绩效评估。完善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分类分级考核制度,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绩效评估优秀的部门可适当提高评优比例。

            (三)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实施重大决策督办和效能监督问责制,完善集体决策督办、专项查办、结果运用和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