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市纪委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宣传月”的统一安排,为使廉政文化深入家庭,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家属争当廉洁家属,争创廉洁家庭,县宣传教育协调领导小组决定,举办廉政文化进家庭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家庭和普通家庭(父母、夫妇、子女等家庭成员均可单独或集体参加征文活动)。
二、作品要求
1、征文主题。征文以“情、廉、责任”为主题,少谈空话、大话,立足身边的人和事,于细微处见真情,于细微处见廉洁,充分体现“情、廉、责任”的主题。
2、征文体裁。信、诗歌、小小说、散文等体裁均可。
3、征文必须原创。凡抄袭他人或从网上下载的文章,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
4、题目自拟,字数2000字以内。
5、征文必须注明作者单位、职务。若属家庭集体署名,还要注明家庭成员关系。
三、选送时间
6月底前,各派驻纪检组和镇乡纪委将所辖单位或部门的征文,统一用文字稿和电子稿,送和传廉政文化进家庭征文活动办公室(县纪委宣教室),联系人:李蓉,邮箱:yuzhong0118@sina.com,联系电话:6227759 。
四、奖励办法
1、将组织专业人员对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四川平昌廉政网”和《平昌周末》上公布,优秀作品将在“平昌县廉政文化进家庭谈心会”上进行交流和表彰。
2、征文设一等奖3名,每篇奖现金300元;二等奖5名,每篇奖现金200元;三等奖10名,每篇奖现金100元。
五、其他要求
1、每个派驻纪检组选送征文不得少于5篇,每个乡镇不得少于2篇。
2、各选送单位至少选送一名主要领导的征文。
六、组织领导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必须高度重视,亲自安排,要指定专人具体抓落实,发动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确保征文活动圆满完成。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廉政文化进家庭征文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雷超;副组长:陈永强、李枝均、戴安英;成员:张建华、李蓉、吴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永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纪委宣教室。各派驻纪检组负责所辖县级部门的征文活动,各镇、乡党委负责所辖乡镇的征文活动。
中共平昌县纪委 中共平昌县委宣传部 平昌县妇联
200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