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委组通[2008]11号
各镇、乡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经县委同意,现将《平昌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公告》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发动,将有关精神宣传到本单位(系统)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
特此通知
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
2008年5月5日
平昌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
公 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竞争选拔干部,优化班子结构,激发队伍活力,为我县“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经市委同意,由市委组织部宏观统筹和指导,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一批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范围、名额
在全县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拔1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其中:党政群机关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8名,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2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和《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第六条的基本规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5月5日以后出生),党外干部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1971年5月5日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工龄3周年以上(2005年5月5日以前参工),党外干部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工龄可适当放宽(2006年5月5日以前参工);
5、报考党政群机关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报考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必须具备干部身份,必须是财政供给人员;
6、近3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8、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12日至1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所需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交近期两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4张,如实填写《平昌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请在
“平昌组工”党政网(http://10.157.1.130)、“平昌组工”互联网(http://www.pczzb.gov.cn)下载。
3、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公选办负责。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公选职位总数的比例必须达到5:1,方可进行笔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相应调减公开选拔的职数。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平昌组工”网站公布。有关人员于2008年5月24日上午到县委组织部综干科领取准考证。凡报考者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公选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全县统一在省考试中心购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组织阅卷。县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并适时进行考察。
1、笔试。笔试时间:5月25日上午9:00—12:00。笔试内容:⑴基本知识测试。重在考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⑵基本能力测试。重在考察应试者把握重点、归纳概括的能力,分析、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基本知识、基本能力测试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笔试地点在领取准考证时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平昌组工”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对象由公选办根据笔试成绩与公选职位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平昌组工”网站公布。
3、考察。考察对象按笔试、面试各占50%折合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公选职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中还将进行民主测评和综合评价(即:民主测评重点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部门)的群众公认度,凡民主测评赞成票低于50%者,则该考察对象直接淘汰;综合评价重点考察个人品行、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奖惩情况和廉政情况)。
4、任用。县委组织部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召开部长办公会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任用。拟任人选必须服从组织调配。所任人选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其试任职务,按照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此次公选,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7—6222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