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纪办〔2008〕13号
各镇、乡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县级各部门纪委:
现将《2008年四川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报送力度,各镇乡每月上报1—2条有实践性、指导性的信息,注意特色工作和工作实效成果的总结提升推广。
中共平昌县纪委办公室
2008年7月4日
2008年四川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2008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中办发〔2006〕32号)和省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委办发〔2007〕9号)的部署,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以创新的精神、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方法,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推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搞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托县、乡党校、各类培训基地、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以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和中央《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切实把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对乡(镇)、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短期实践培训,帮助其掌握“说服教育、民主管理、依法办事、典型示范、提供服务”等新时期农村工作方法。
2、坚持经常教育与主题教育相结合,通过形势报告、廉政文艺演出、廉政书报(刊)阅读、廉政书画展览、观看廉政影视片、县乡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等形式,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党规党纪和“八荣八耻”教育。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好用好《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易读本》。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流动党员服务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3、加强正面典型教育,集中宣传和适时表彰一批“勤廉双优”农村基层组织、基层干部,努力营造学习勤廉典型、争当勤廉模范的浓厚氛围。选择一批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并制成教育课件,开展警示教育。
4、加强乡(镇)、村文化站(所)建设,围绕创建清廉乡风和文明村组,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创作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艺作品,选择一批优秀廉政文化书籍、电影、舞台节目送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广在村级设立义务宣传员的做法,加大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5、组织召开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适时召开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议,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做法,引领和带动全省面上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规范
1、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按照中央《意见》明确的“六要六不要”和省委《实施意见》提出的 “十不准”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包括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具体行为规范。
2、完善乡(镇)、村民主决策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坚持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围绕落实群众“四权”,建立涉及村民重大事项提出、受理、研究、决定、办理制度,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确保民事民议、民定、民办、民受益。
3、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日常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诺、勤廉双述、勤廉双评和村民询问质询制度。推广民主评议乡(镇)、村干部,在村级设立党风廉政监督员或纪检员的做法。完善乡(镇)、村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探索建立村(社区、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4、完善农村财务和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乡镇收入管理、零户统管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产物资管理、会计档案管理8项制度。全面推行乡财县管,加强乡(镇)财务管理中心建设,健全村帐乡代管制度,落实村级财务支出“月核年审”制度,完善民主理财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督促各地对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大的乡村财务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乡村债务化解机制、债务偿还责任制、新增债务报批制和违规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
5、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滩涂、荒山、水面、草原、林地等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推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
6、完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建立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村干部报酬增长和离职补偿等激励机制,调动农村基层干部积极性。完善乡(镇)领导干部 “公推公选”、村级党组织成员“两推一选”、“村委会成员直选”等制度。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优化农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环境。开展减轻农民水费负担改革试点,扎实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继续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规范农村公务接待,逐步推进乡(镇)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
7、规范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加大党组织重大决策、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情况、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班子和干部考核评议情况和评优评先情况的公开力度。编制乡(镇)政务公开目录,对涉农政策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土地征用补偿分配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做到定期公开、如实公开。指导乡(镇)站所规范站务公开工作。编制村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形式,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处理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计划生育指标、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审批等事项,实行定期公开与及时公开相结合。根据群众意见和需求,积极推行“选题公开”和“点题公开”。加大监督力度,通过成立监督小组、聘请监督员、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深化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和社会评价的工作意见,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和社会评价工作水平。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1、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农村土地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政策落实情况,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乡镇机构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数量只减不增的规定。跟踪检查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规范转移支付和乡(镇)开支范围,及时解决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农资生产、流通环节管理,深入治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问题。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作为乡(镇)领导干部和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加强对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及捐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截留、挪用等问题。
2、由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带队,对各地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情况集中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束后,向全省通报检查结果,并督促相关地区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省纪委领导带队,对部分省直部门完成牵头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开展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1、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治理,加强土地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违法征占农村集体土地、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行为。继续治理在修路建房、用电用水、务工经商、农村教育、报刊订阅、计划生育、殡葬改革、医疗服务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集资、乱摊派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新农村建设中加重农民负担、增加乡村债务等问题。切实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加大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治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犯罪。
2、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畅通农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农村基层信访服务网络,改进信访服务方式,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发放便民联系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