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昌县纪委 平昌县监察局
关于严格禁止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宴客敛财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一年一度的高考已经结束,升学酒高峰期即将来临,目前正处于抗震救灾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必须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抗震救灾、勤俭节约、清廉从政、洁身自好意识,自觉抵制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宴客敛财的不良风气。
一、严明组织纪律。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营、集体企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不准借子女升学之机以任何形式和手段宴客敛财。
二、严肃责任追究。对党员干部违反纪律宴客敛财行为,一经查实,除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外,实行单位党政“一把手”连带责任追究制。发生一起党员干部宴客敛财行为,对单位党政“一把手”诫勉谈话,二起全县通报批评,三起以上责令辞职。
三、加大查处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效能建设,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按照县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宴客敛财的六条规定》,从严、从快查处党员干部借借子女升学之机宴客敛财行为。
四、强化社会监督。希望社会各界加强对党员干部宴客敛财的监督,发现党员干部宴客敛财的违纪违规行为,及使拨打平昌县纪委监察局纠风室举报电话:6235061。
200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