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是保生活、平物价、稳民心的战略物资。粮食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当前,国际粮食供求矛盾加剧,国内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为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实现我省粮食自求平衡,确保粮食安全,省政府于8月29日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决定》(川府发[2008]32号)。
《决定》明确提出了我省粮食生产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必须立足供求基本平衡,在保护基本农田、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重点依靠科技提高单产,突出优势作物,重点建设水稻、玉米和马铃薯三大优势作物主产区。到2015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亿亩以上,增加粮食产量80亿斤,地方粮食储备库存保持在40亿斤以上。
围绕实现上述目标,《决定》提出了七条具体措施:一是加强耕地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全省基本农田保有量必须稳定在7717万亩以上。在巩固提高现有2400万亩高产稳产田土基础上,通过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造中低产田土,力争到2015年全省高标准粮田达到3840万亩,耕地质量提高一个等级。二是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力开展以治水为中心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强提灌工程设施的维修和改造,进一步完善人工增雨作业体系。到2015年,全省新增有效灌面1000万亩。三是增强粮食生产科技支撑。构建粮食产业技术体系,加强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粮食主产区农业科技入户项目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支持力度,促进增产技术进村入户到田。提高病虫防控能力,减轻病虫危害损失。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四是加强粮食宏观调控。加强粮食价格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完善粮食市场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粮食储备体系,保证粮食市场稳定。五是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通过落实和完善惠农政策、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粮食加工转化增值、加强农资价格管理以及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等措施,提高农民种粮收益。六是加强对粮食生产的扶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确保对粮食生产的投入稳步增长。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增量部分全部用于粮食产业发展。七是加强对粮食生产的领导。严格实行“米袋子”行政首长负责制,把粮食播种面积、单产和总产纳入对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省政府设立粮食生产“丰收杯”,每年对粮食生产贡献突出的市(州)、县(市、区)政府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