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巴中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现作如下决定:
一、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农村社会生产力极大解放,农村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农村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脱贫致富步伐加快。巴中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又是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脆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收困难,急需加快发展,急需改善民生,急需脱贫致富。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中央“三个进入”的总体判断,切实按照省委“四个坚定不移”的发展要求,始终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大胆探索,加快发展,奋力开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
新形势下推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落实“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的总体部署,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突出农民增收核心目标,把扶贫开发作为农村工作重点,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基本方向,把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作为根本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农业基础,加快农民增收,加强公共事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新形势下推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任务:到2020年,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民人均纯收入快速增长,农村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农村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民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
按照上述目标任务,我们要紧紧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加快发展。到2012年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农业结构调整实现新跨越,农业增加值达到120亿元,新增粮食生产能力5亿斤,培育特色优势种植基地100万亩;发展现代畜牧业实现新跨越,新增出栏优质商品猪100万头生产能力,畜牧业产值达到一产业总产值的60%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新跨越,培育销售收入上亿元的龙头企业10家、5亿元的龙头企业5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000个,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面达到55%,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30%;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跨越,新增蓄引提水能力2000万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万亩,建成高产稳产农田1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6%;农业科技水平实现新跨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农田机械化作业综合水平达到25%以上;农民增收实现新跨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在全省的排位达到中等偏上水平。在此基础上,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村全面小康。
二、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
(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提高家庭经营集约化水平,提高统一经营组织化程度。积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大力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完善运行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改革配套措施,逐步建立资源保护、生产经营、林权流转、社会服务体系。坚持小调整、大稳定,明晰产权,因地制宜探索推行均山、均股、均利,赋予农民林地经营自主权、林木所有权和收益处置权,探索林地、“四荒地”使用权担保抵押制度。推进国有农场、林场改革。
(二)着力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要着力在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等六个统筹上取得突破,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有固定居所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做到居者有其户,并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完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加快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机制,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促进充分就业。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就业、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计划生育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继续开展新农村试点示范,每年建设较高标准示范村10个。深化和扩大扩权强县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
(三)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确保全市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建立社会资金准入制度。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农民通过转包、托管、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着力解决土地“撂荒”问题,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对已经成熟的土地流转模式要大力推广,并优先给予项目支持。支持农民以土地经营使用权入股,组建股份合作社,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股份合作,鼓励工商企业和城镇居民到农村租赁经营农民的承包土地,支持发展新型农场主、牧场主、林场主。县(区)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健全评估体系,制定流转办法,规范流转秩序。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依法保护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做好宅基地确权颁证工作。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调剂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并优先满足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与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和经营。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土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建立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土地规模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科技普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增加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探索完善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财政补助制度,支持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公司。拓宽农业投入渠道,有效聚合社会资金投入“三农”。引导和鼓励农村集体、企业和农户积极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元化的农业基础建设投入机制。以县为主整合支农资金,落实对农业、农民的各项保护制度和补贴政策,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控。
(五)创新金融服务农村制度。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引导各级金融机构扩大农村信贷规模,提高农村信贷比重。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发挥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地区的服务作用。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村镇银行、农业专业合作银行。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引导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建立完善农民联户担保机制。发展农村保险事业,逐步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加强农村金融监管,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环境。
三、坚持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一)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以新的思路、新的渠道、新的机制,形成多元增收、稳定增收、持续增收的新格局。加快发展特色效益农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的生产性收入;加快发展劳务经济,推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加农民的后续性收入;加快发展农业科技,推进成果转化应用,增加农民的效益性收入;加快农村体制改革,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
(二)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稳定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产出能力,不断增强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坚持稳定水稻,突出旱粮,主攻玉米,大上薯类。从今年起,实施全市新增5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改良耕作技术,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推进科技增粮。落实粮食生产补贴政策,建立支持保护体系,加大粮食产业项目扶持力度,新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充分调动农民种粮、地方抓粮的积极性。
(三)加快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比较优势,注重规划引导,优化区域布局,推进规模化生产,建设特色鲜明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发展优质粮油、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