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纪〔2008〕28号
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镇乡党委:
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8—2012年工作规划》,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根据省、市要求和年初工作安排,拟在全县领导干部中开展《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以下简称《教程》)学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安排在11月下旬进行,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决定。
二、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为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参加,不得缺席,不得由他人代考。
三、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由市纪委统一出题,内容以《教程》第一章至第五章知识为主。
四、几点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是本次活动的领导者、组织者、实施者,考试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学习、复习。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专人具体抓。县纪委监察局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县纪委将对考试情况进行抽查,对组织较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2、本次考试将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成绩进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3、考试试卷样卷请各级各部门在11月11 日前到县纪委宣教室领取。考试结束后,各级各部门务必在11月30日前将试卷及考试情况报送县纪委宣教室。
4、驷马纪工委负责驷马镇、坦溪镇、粉壁乡考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改卷工作,并将考试情况送县纪委宣教室。
中共平昌县纪委
200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