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2009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二届十一次全会和县党员代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主线和县委“促和谐、保稳定、抓落实、谋发展”的工作主题,按照“把政治搞强、把纪律搞严、把工作搞实、把作风搞正”和“一切为了推动落实、一切为了纯正风气、一切为了促进发展”的要求,以完善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着力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促进平昌加快发展、争当巴中经济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
一、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强化落实,推动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作为反腐倡廉的基本取向和第一要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逗硬问事问人问责,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一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政权、责任、忧患、进取意识。严禁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和参与各种非法活动,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二要旗帜鲜明地维护政令畅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主动跟进切入、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不执行的人、不落实的事必须逗硬问责,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的歪风必须彻底整治,对影响执行、妨碍落实的问题必须碰硬解决。三要不折不扣地保障政策落实。切实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破坏、浪费土地资源和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以及在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和资金分配使用中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等行为,坚决快查严办重处,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四要不断优化发展软环境。严格规范部门执法办事、审批收费行为,严格禁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行为,坚决查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行为,坚决打击欺商、骗商、坑商、压商的行为,切实保护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平昌企业的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围绕弘扬新风正气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党风政风和领导干部作风不断好转
坚持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促进党风政风改善、干部作风转变、党群干群关系和谐。一要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贯彻落实省委“四个特别”和市委“八个更加注重”的要求作为加强党性修养、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懒散懈怠的不思进取之风、大吃大喝的铺张浪费之风、坐而论道的浮躁虚华之风、弄虚作假的形式主义之风、打牌参赌的玩乐享乐之风等不良风气,加大典型曝光和查处力度。扎实开展干部作风评议,对评议不过关和群众满意度较低的,综合运用组织和纪律等措施严肃处理。二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违反“四不准”规定打麻将、参与赌博等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私利;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领导干部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规行为,查处违纪典型。三要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新建楼堂馆所,坚决纠正超预算、超标准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规范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加强公务用车配备购置使用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超编制、超标准购置公务用车和公车私用行为。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规范津补贴工作,以有经费来源的党政机关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挂靠的中心、协会、学会等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对拒不纠正,以及弄虚作假、阳奉阴为的,坚决查处,从严追责;认真开展党政干部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严格控制党政干部外出考察活动,对借学习考察为名外出旅游的严肃处理。四要深入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对城乡环境整治、项目投资、交通建设、产业培育、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进行跟踪问效;着眼部门和党员干部履职、办事、执法过程,加强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问责追究。五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围绕“八项民生工程”、食品药品质量、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镇房屋拆迁等开展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 益的典型案件。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维护资金安全。继续加大教育乱收费治理力度,重点整治学校以办班补课为名乱收费以及变相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从中牟利等行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德医风建设,大力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健全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及高值耗材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
三、围绕源头防腐强化防治措施,积极完善教育、制度、监督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坚持用改革的办法、以创新的思路寻求反腐倡廉治本之策,更加注重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更加注重对党员干部的严格监督,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一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抓好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学习王瑛争做朴实吃苦感恩巴中人活动。举办学习王瑛见行动演讲比赛、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和典型案例通报会。建立廉政知识考试制度,对拟提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党纪政规测试。抓好廉政文化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扩大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建设,启动“廉洁家庭”创建试点工作,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二要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的成果转化,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推进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制度创新,推进司法领域监管制度建设。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继续拓宽预算外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制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推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代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三要强化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执行上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日常廉政谈话制度。积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促进政府廉政勤政、依法行政,强化廉政监察,强化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四要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以查办发生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及其亲属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针对一个时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组织力量及时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惩处和震慑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注重查办案件的成果转化,努力取得案件查办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四、围绕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农村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主阵地,积极构建载体、创新机制、强化监管,筑牢党在农村基层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为促进基层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一要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网络。建立县乡村(社区)“三级”联席会议机制,继续搞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工作,县上确定2-3个乡镇、乡镇确定1-2个村(社区)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建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直报点和信息员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经验、表彰先进典型。二要积极推进农村民主监督。全面实施基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双一质询”制度,继续规范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积极推行“选题公开”和点题公开制度。乡村“三重一大”及涉及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事项,采取公示栏、广播电视、听证询问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整合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民情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以及群众代表的力量,明确监督职责,规范监督程序,发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