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纪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强化效能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畅通效能投诉渠道,为“两个加快”、“两个强力推进”和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行政效能督查督办,确保全县重点工作的落实
继续实行“重点工作月初安排,月末交帐,未完成事项亮红灯制度”进一步完善追踪督查、媒体曝光、黄牌警告、行政领导述职等工作推进机制,从严追究工作安排部署不落实的典型、重点项目推进乏力的典型。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
一是认真做好第八次行政审批清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二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对已调整和取消的审批事项的监管。三是把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情况作为效能督查工作重点,实现项目、授权、机构设置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四个全部”。
三、切实做好效能投诉工作,严格效能问责
一是进一步健全行政效能投诉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努力将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建设成为我县优化发展环境的“110”。二是对涉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吃拿卡要“、“四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和“五难”(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话难听、事难办)等行为的投诉,都要严肃查处,严格问责。三是对违反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做到“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形象
一是继续运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和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对政务中心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工作形象的督查。二是定期编制《行政效能电子监控报告》。三是进一步改进监察手段,完善监察措施,增强监察效果。
五、认真开展行政效能专项督查,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认真开展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扩大内需促增长工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情况的专项监察。二是对政务服务向乡(镇)、社区延伸情况和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三是对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