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节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09年国庆前后有关工作,让广大干部群众过一个祥和喜庆、健康文明的节日,确保国庆期间县域社会和谐稳定。现将2009年国庆节前后有关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控制本地本部门人员和车辆进京,减轻首都北京人流、车流压力。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得发表与其工作性质和个人身份不符的言论,不得从事与其工作性质和个人身份不符的活动。切实抓好节日前后的保密工作。放假前所有文件必须入卷、归档、锁存,不得随意摆放、外露、丢弃,严禁泄密、失密或透露内部情况的行为发生。
二、严格落实节日值班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和领导外出请销假制度,认真履行记录情况、处理事务等值班责任。严禁擅自离岗、脱岗,不准采取值班电话“呼叫转移”等变通方式、变相脱离值班岗位,杜绝值班期间酗酒行为。
三、严格遵守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严禁借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之名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工程,严禁借国庆60周年之名搞各种集资、募集、收费、摊派等活动和巧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严禁借庆祝国庆60周年之名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娱乐活动。
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在节日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或非单位驾驶员私驾公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和城镇管理规定,杜绝违章驾驶、乱停乱放等影响道路交通秩序、损害城镇环境的行为。
五、严格落实民生、维稳工作责任。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要求,加强对扩大内需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惠农政策和民生工程等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投入和项目落实到位。切实关心帮助弱势群体、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搞好安全生产和食品卫生的安全检查或稳患排查,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畅通信访渠道,加大信访排查力度,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坚决杜绝国庆期间进京、到省、到市上访。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是今年全党全国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单位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搞好国庆期间的各项工作,严格遵守节日期间的各项纪律规定和纪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工作监督、纪律监督措施,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从严问责追究。对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或重大不良事件的,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党政一把手的政治、纪律责任。
中共平昌县纪委 平昌县监察局
200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