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纪发[2007]01号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局,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科技园:
1月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使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始终坚持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在执政情况下必须面对的考验。他强调要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以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一是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在建设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中走在前列,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转化为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能力。
二是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在思想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大气力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
三是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使各项政绩真正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检验。
四是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各项工作中都要贯彻勤俭节约原则,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
五是在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自学维护中央权威和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党和国家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同时善于把中央精神与地方和部门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六是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共同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
七是要秉公执法、廉洁从政,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八是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市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书记李仲彬同志要求全市各级干部要努力争当学习的模范、工作的模范、团结的模范、为民的模范、清廉的模范。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纪委《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学习读本》,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上来,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实际,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调查研究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二、严格责任,模范践行。全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研究,全面部署,狠抓落实。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领导班子要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主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切实担负起自己范围内的作风建设的责任。每位班子成员不仅要抓督促、抓落实,更要以身作则,成为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模范,为各级领导干部作出榜样。要带头严格执行展主集中制等党风制度,以制度、机制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分管范围内干部作风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整改的,要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三、加强监督,严明纪律。各级党委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要充分运用民主生活会、谈话、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多种手段,督促领导干部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要运用组织和纪律手段,给予惩治和处理,以挽回影响,肃清风气。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的监督,积极拓宽监督渠道,统筹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与监察监督,把纪委的纪律监督与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懂得接受监督、习惯接受监督、自学接受监督。各级纪检机关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肩负着协助党委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任,一定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自身的优良作风,以严明的纪律保证推动我市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促进巴中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中共巴中市纪委
200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