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县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贴发展第一要务,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突出重点,扎实工作,严肃查处影响平昌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典型案件,严惩腐败分子,进一步优化两个环境,为我县三大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案件检查工作,将其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常抓不懈。对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决不姑息迁就,不准压案不查,瞒案不报。要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办案方法,集中力量查处大要案件。领导班子要坚持案件检查每月例会制,重要案件及时研究制,积极支持案件查处工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查处案件创造必要的条件,对办案有功人员要予以奖励,对遭受打击报复的要伸张正义,给予支持,要优先保障办案经费,解决办案设备,确保案件检查工作顺利开展。2007年,县纪委、监察局重点查处在全县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及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案件,派驻纪检组、监察室重点查处所辖系统的案件,各乡镇、部门纪委负责查处所辖乡镇、部门的案件,特别要及时查处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反映强烈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查处大要案与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一般违纪违法案件的关系,正确处理惩处、教育、保护三者的关系,自觉将案件检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放在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上,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干部成长环境。今年在继续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的同时,要严肃查办党员、干部中特别是热点岗位中的中层干部滥用权力,非法干预、插手市场化配置资源谋取非法利益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办重点工程项目中发生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办教育、医疗系统中发生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热、难点案件;严肃查办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和经营活动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党的政策、破坏公平原则,不作为、乱作为,侵犯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三、加强协调、合力攻坚
按照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纪委要切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完善组织协调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继续坚持办案联席会议制度,执纪执法办案信息通报制度,充分整合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办案资源,实行人员共组,资源共享,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形成整体联动。同时,优化组合纪检监察人力资源,把全县的案件检查工作当成一盘棋,实行上挂下派和突破地区、部门界限抽调人员异地办案的制度,确保案件查处稳、准、狠,有效遏制腐败的发生。
四、拓宽案源,提高质量
案件线索的短缺是制约案件检查工作的瓶颈。因此,必须拓展案源,以确保案件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要变守株待兔式的坐等举报为沉到人民群众中去主动搜寻案件线索。二是要积极从信访举报中筛选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三是要从执法、纠风、审计和专项检查中去发现案件线索。四是要注意从经济工作的重点、改革的难点、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中去发现线索。五是要注重从正在办理的案件中去深挖串案、窝案、集团案。六是实行案件举报奖励制度。
在案件质量上,要认真贯彻落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一是严格案件检查主办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逗硬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二是严格办案程序,对任何案件的查处,做到既重实体,又重程序,从初核、立案到移送审理,务必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三是夯实取证工作,力求铁案。取证前,认真研究,吃透案情。取证时,力求全面,既注重搜集证明被调查人有错的证据,又要注重搜集证明被调查人无错的证据,尽可能地丰富证据材料,做到证据确凿充分。
五、打防结合,标本兼治
第一、不能为办案而办案,在查清问题的同时,要找到问题之所在,分析原因,充分运用办案成果,及时对发案单位提出整改建议。第二、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探索预防职务违纪违法的新经验。强化对职务违纪违法行为的预防工作就是对生产力的有力保护的意识。注重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实行“一案三文”即:调查报告、案件经验材料、案件警示材料。要通过对所查办案件的剖析,把案件发生的原因找准摸透,警示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要针对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强化管理,善于发现体制、制度上的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的转变。第三、定期进行案例通报,搞好警示教育。扩大办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