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杜青林书记、李仲彬书记在省、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要求,根据《巴中市纪委、巴中市监察局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实施方案》(巴纪办发〔2007〕02号)、《平昌县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工作方案》(平昌委发〔2007〕4号),现就委局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委局机关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以室主任以上干部为重点,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巴中”和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题,认真开展以“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和“争做为民、开拓、务实、清廉模范”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委局机关干部在真心为民、精神状态、工作落实、奢侈浪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活动安排
这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整顿活动的对象是委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作风整顿活动从2月10日起至4月底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讨论阶段(2月10日至3月10日)。重点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杜青林同志在全省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李仲彬同志在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暨全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刘谦祥同志在全县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及《领导干部作风读本》、《关键在于落实》等辅导材料。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讨论与撰写心得体会相结合,深刻认识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
(二)查找问题阶段(3月11日至3月31日)。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面向社会各阶层座谈走访、发放问卷调查,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检查剖析,切实找准委局机关和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不了解群众意愿、不重视群众诉求、不维护群众利益等疏远或脱离群众的问题;学习安于现状、工作畏难消极、作风蛮横霸道等干部精神状态不佳的问题;责任心不强、不直面矛盾,形式主义等工作不落实的问题;对委局各项工作事前不研究欠思考,事中少措施慢推动、事后急总结忙汇报等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的问题;委局各室之间、同事之间、部门之间不注重协调配合,团结精神不强的问题;是否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大局,是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等社会公众形象不佳的问题。
(三)整改提高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制定委局和个人整改方案;委局机关针对群众比较集中的意见,以及带普遍性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向全体职工公示。在整改中继续开展好“当党的忠诚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惠民连心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落实好市纪委监察局提出的“八个一”的具体工作,并作为检验作风整顿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同时,开展委局领导交心谈心活动;抓好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机关各项工作秩序,切实解决好党员干部队伍和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总结验收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搞好典型收集,全面总结委局干部作风整顿的有益做法和成效,对尚未整改完善的问题,延续整顿,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研究规范制约干部行为的制度措施。
三、具体要求
1、委局机关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整顿活动由县纪委常委会负总责,成立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雷超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杨鹏飞、戚思国任副组长的县纪委监察局干部作风整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纪委常委、县纠风办主任陈永强任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办公室、党风室负责作风整顿工作的具体事务。
2、建立委局主要领导和作风整建办不定期进行巡查指导制度、内部职工评议干部作风等制度,并通过媒体、县上聘请的干部作风监督员,以及社会各届人士,加强对委局干部作风的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对委局评议满意率低的,要公开曝光,并“补课”,对作风问题严重,整改留于形式的干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的监督机关,委局领导和干部要在这次领导干部作风整顿中带头学习领会、带头查找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努力做倡导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的表率,切实推动作风整顿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