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整建 〔2007〕1号
各镇、乡,县级各部门:
为及时掌握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动态和有效作法,更好地推动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现将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级各部门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工作方案、工作动态、典型事迹、工作经验、工作建议、工作总结等文字资料。
二、报送方式
主要以四种方式上报:
1、以传真方式报县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234729 传真 :6222563)。
2、通过党政网个人资料交换区发送。
3、通过邮寄方式传送(邮寄地址:县纪委转县作风整建办)。
4、直接报送。县级各部门、各单位将资料、材料直接报送县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县粮食局三楼县纪委党风室)。
三、有关要求
这次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十分重要。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做到专人负责,及时报送。坚持逐级上报,注意做好信息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各级各部门必须每周至少报送一次信息,对因瞒报、漏报、迟报、误报重要情况,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