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交通在建项目执法监察的通知
(巴纪发[2007]26号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意见,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开展一次全市交通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干线公路、市交通局直管项目、各县区的通乡公路、通村通达、通村通畅项目)专项执法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执法监察的范围及内容
1、范围:以市公路局为业主的通水路、纪红路、双江路和南台路等重点项目;以各县区公路养护段为业主的辖区内在建项目和所有通乡油路建设项目;纳入计划给予专项补助的通村通达、通畅公路建设项目。
2、内容:在建工程项目的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招投标、工程资金拨付及使用、工程安全管理五个方面。
二、专项执法监察的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执法监察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为自查阶段,由市、县交通局组织;9月20日至9月30日为重点检查和抽查阶段,由市、县监察局组织。各施工单位、项目业主按照专项执法监察内容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报市交通局。
对全市干线公路(通水路、纪红路、双江路、南台路、通木垭隧道、恩阳过境线、平昌过境线、平昌白衣大桥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全市通乡公路2006年未完工程、2007年新开工的工程进行重点检查,对全市通村通达和通村通畅项目进行一次随机抽查。
各项目业主、各县(区)交通局接到通知后,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作好安排,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做好资料汇总工作,按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使用、招投标五项内容作好准备
中共巴中市纪委 巴中市监察局
2007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