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突出纠风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干部作风整顿,从严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深入开展阳光党务政务建设,切实优化发展环境,取得了较好成绩。1—5月,共办结反映各种不正之风的举报和问题21件,其中回复省纪委10 件、市纪委交办8件、县级领导交办3件,编报纠风信息9条,其中市以上采用信息3条、平昌廉政网刊登7条。
一、扎实开展作风整顿建设,切实增强执行力
今年以来,在全县进行了干部作风问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1600份,收回1567份,经走访老干部、民营企业、党代表、政协委员和村居委干部,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327条。在此基础上,广泛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归纳汇总后,有针对性地向县委提出关于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必须解决真心为民、精神状态、工作落实、奢侈浪费等四个突出问题的建议,被县委、政府采纳。在干部作风整顿建设中重点把履行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权的各部门科股以上中层干部作为这次作风整顿的对象,制定了《规范县级部门中层干部行为的八条规定》,在全县广泛宣传实施,严格规范中层干部行为。全县聘请敢于提意见、不怕得罪人、又实事求是的100名老干部、老党员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监督员,设立监督员办公室,明确监督员职责和分工,真正把作风整顿建设的话语权、评判权交给群众,交给服务对象、交给监督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是否合格,一律由群众、监督员和作风整顿办公室三者说了算,问题是否解决由群众说了算。切实抓好典型警示,对不按时参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将西兴粮站等中层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作为作风整顿建设的重要教材。重点建立六项长效制度,即:领导干部联系制度、民情日记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群众评议制度、作风建设监督员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
二、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1、认真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中共巴中市纪委巴中市监察局关于严格控制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对凡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不符合实际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了全面清理,严格审核,并及时上报了保留的评比表彰活动项目。
2、严格控制涉企检查。为了从制度上确保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四川省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管理办法》要求,确定了负担监测联系点和负担监督员,并建立联系制度,凡对企业进行检查,必须实行申报制度,杜绝乱检查行为的发生。
3、继续狠刹宴客敛财风。针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铺张浪费现象和宴客敛财风,纪委监察局制定“一事一报告制度”和“一把手”连带责任制度,单位职工无论婚丧嫁娶都要向纪委纠风办书面报告备案。对广宴宾客、借机敛财的领导干部、重要岗位中层干部严肃处理。今年已及时制止宴客行为6起。
4、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今年春季开学前,县纪委监察局召集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及县城学校负责人座谈会,要求各学校采取多种措施,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做到事前监督,关口前移,防止教育乱收费反弹。开学后,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出现关于教育收费方面的信访举报。
5、严格督查惠农政策落实。牵头组建3个农村工作督查组,对退耕还林、粮食直补、教育“两免一补”和计生奖励补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1名工作不实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及时发现和纠正2起带倾向性、苗头性的突出问题。
6、认真开展阳光党务政务建设,规范干部从政行为。今年以来,我们积极推进阳光党务政务建设,把公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不断拓展纠风工作面,营造风清气正和发展环境。一是实行阳光决策,凡是重大决策事前必须公示,征求群众意见。二是实行阳光财政,将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全年的财政预算全面公开,接受监督。三是实行阳光审批,凡是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公开公示。四是实行阳光项目,凡是农村惠民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公开竞争,由村支书参加竞投,接受群众监督。
7、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六条规定”。为贯彻落实市纪委“六条规定”,采取“七条措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将市纪委“六条规定”,在县电视台、《平昌周末》、县政务网、廉政网全文登载,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全县开展学习大讨论。在全县干部职工中深入学习讨论“六条规定”,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服务意识。三是公开服务承诺。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作出服务承诺,接受监督。四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各部门对照“六条规定”,对审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态度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落实措施整改。五是加大督查力度。县纪委、监察局组织2个暗访组深入个体工商户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全县通报,同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六是强化警示教育。利用西兴粮站等中层干部损害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在全县开展警示教育,收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突出关键和重点,扎实开展政风行风评议
按照市纠风办安排,我县把公安局、民政局、自来水公司确定为政风行风评议单位。各评议单位精心组织,动员部署,制定奖惩考核方案,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从管理服务对象中聘请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员,对他们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工作态度等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不认真整改的单位及个人书面报告县纠风办,县纠风办将他们作为重点对象进行评议,评议不合格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目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正有序开展。
下半年,我们将认真按照全年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加大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严格执行市委、县委各项规定,促进干部队伍作风转变。2、加大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重点治理党员干部打牌参赌、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行为。3、继续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社保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的专项监督。4、继续加大专项治理和纠风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5、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六条规定”,严肃查处损害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
200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