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干部既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推动者、实施者,又是群众关注、监督的重点对象,责任重大。然而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对此认识不够,放松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要求,无原则地“宽容”其所犯错误,导致对部分违纪的农村基层干部调查难、定性难、处理难,影响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持续深入推进。深入分析,主要是一些领导干部的四种心理在作祟:
一是“惜才”心理。近年来,农村有文化、懂技能的青壮年大量外出,确存在着干部后继乏人、村干部难选的现状,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对村干部存在 “惜”、“护”心理,重“才”轻“德”、重“绩”轻“廉”现象比较突出。
二是“补偿”心理。认为村干部工作量大,待遇低下,政治上没奔头,让其打打政策擦边球、经济上给点“甜头”补偿一下,可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是“宽容”心理。认为村干部虽有干部之名而实质还是农民,政策水平较低,犯点错误虽理无可恕但情有可原。
四是“虚荣”心理。认为村干部违纪犯错误是“家丑”,外扬影响党委政府形象,因此想办法掖着、藏着,有的甚至以是党委、政府集体作出的决定等方式为其担待责任。
一些乡镇领导干部的“护短”、“纵容”,对违纪违规的农村基层干部缺少必要的“敲打”,使他们心存侥幸,部分人也在“宽容”中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同时也使基层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大打折扣。2005年,某村支部书记车某因经济问题被追究司法责任;2006年我县在对某乡的财务清理中,4名多次获乡镇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支部书记”因存在较严重的经济问题受到查处。
据初步统计,随着中央惠农政策的大力推行,目前,关于农村基层干部的信访举报已达信访总量的25%以上,很多都属于纠而复生“老”问题,很多都是一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眼中的“小”问题,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是多次接受调查的“老”面孔。
农村基层干部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力量,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关心爱护,又要严格要求、教育引导,决不能对其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甚至无原则地“宽容”、“护短”。一是要加强教育,使其成为政策法规的“明白人”;二是要严格监督,严格要求,使其成为政治、经济上的“清白人”;三是要严格考核,逗硬奖惩,使其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领头人”,只有这样,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才能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