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网络互联的新时代,网络在社会中发挥的作用不可低估,几乎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活动都会或多或少地受其影响。网络在创建廉洁政府中的作用尤其突出,是新时期反腐斗争利器。
以网络为基础的电子政务具有公开、透明的特点,它可以用“阳光”杀灭滋生腐败的“病菌”。利用网络可将公共权力的范围公之于众,也使政府行为更具公信力。邯郸市就曾经列出权力清单,这样,公众可以用这些公开的权力清单,来衡量政府是否“越俎代庖”或“懒政渎职”。
网络使行政审批透明化
电子政务还可以将权力运行的过程公开化、透明化。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方建立了行政服务大厅、集中招标投标中心、投诉处理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窗口化审批”、“一条龙服务”,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公开透明度,使想腐败的官员“有贼心、没贼胆”,不敢轻易越雷池半步。
深圳市纪检部门曾经做过一项统计,深圳建市以来,因腐败而被绳之以法的党员干部,90%以上都涉嫌行政审批——领导干部腐败就是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批”出来的。因此深圳市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信息化改革。2005年1月,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转入正式运行。2006年,深圳市28个部门的197项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也纳入监控。在这个监察系统下,软件系统会自动采集每一项行政审批办理过程的详细信息,监察机关同步监控行政审批的实施过程。服务窗口上还设有视频监控,能够现场监督公务员的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等情况。
一旦审批过程中如果发生了违规行为,或者有发生违规行为的苗头,系统将根据预先设置的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内容、法律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等14个规范化要素和罚则,分别给予“预警”“黄牌”和“红牌”警告,还自动通知行政审批责任人,同时监察机关将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整改。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行政首长“一支笔审批”、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现象。
电子化和网络化可以达到“水至清则无鱼”的效果,让那些想“趁浑水摸鱼”的人难做他们的腐败梦。
网络举报成为“全天候的反腐利器”
网络以其信息传递迅速、影响面广的优势,大大增强了公众舆论在反腐斗争中的突出作用。互联网已经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后的第四媒体,它具有信息传播速度快、传播面广、信息容量大、保存时间长、查阅方便等特点,已是举足轻重的主流媒体。而且,网络还有其他媒体不具备的互动优势。公众可以直接参与网络新闻的讨论,自由发表意见,表达自己在其它场合不敢或不愿意表达的看法。正因为如此,网络具有巨大的舆论监督力量,并且影响越来越大。
2005年底,原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韩桂芝,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韩案有这样的结果,网民功不可没。当时关于韩案导火索的黑龙江宝马案以及东海龙宫袭警案的讨论异常热烈,网络信息传达出民间强有力的声音,网友跟帖超过了50万条,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最终成功地将韩桂芝的不法行径曝光,使其成为阶下囚。
网络可以提高举报的效率,提高腐败的发现率。据调查,80%的职务犯罪是通过举报发现的。举报在反腐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充分发挥举报的质量对于有效打击腐败尤为重要。现在的腐败分子,其腐败手法越来越精明,科技含量愈来愈高,越来越隐蔽。而且,腐败获利的杠杆也越伸越远,在北京按下杠杆的这一头,另一头就在旧金山翘起来了。
然而再高明的腐败也会有露马脚的时候,这就需要发挥广大群众的力量,撒下惩治腐败的天罗地网,而不能仅仅依靠纪检部门的办案人员。无数双群众的眼睛汇集起来就会雪亮,网络则成为汇集群众眼睛的最佳平台。
相反,传统的举报方式制约了举报应有的功能,使腐败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查处。比如现在实名举报是受鼓励的,甚至还有一种说法是“匿名举报根本没人理会”。而无数事实证明:书信实名举报是有很大风险的,遭到打击报复的可能性极大。特别是当前举报受理、保密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下,实名举报实在是困难重重。如郭光允举报程维高花了8年时间,受到数次迫害。
相比较而言,网络举报具有反应快、信息来源广泛等优势,是一种“全天候的反腐利器”,是值得推行的一种有效方式。
近日,上任仅半个多月,万州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事局局长贾在云就被万州区纪委“双规”了。贾在云之前任万州区商委主任期间套取国家专项资金341万元,被处以“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留党察看两年”的纪律处分,其余相关官员也受到相应处理。贾在云的落马,得益于名为“万州反腐倡廉卫士”的专门网站上的举报,曝光了贾在云涉嫌的经济问题及相关证据,该举报信息的浏览量已经超过10万人,回帖300余条。正是这个网站,揭发了贾在云的腐败行为。举报者自称是一名普通公务员,他曾于2007年1月寄出两封检举贾在云腐败行为的举报信,但一直未有回音。无奈,今年3月18日他开通了“万州反腐倡廉卫士”网站,立即引起当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由此可见,在网络的支撑下,群众的智慧与热情,可以浇灭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
网络对于反腐斗争的多重作用
网络还有廉洁教育宣传和警示的强大功能。一方面,因为网络具有信息传递迅速、信息量大、受众面广等特点,在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廉洁教育的推广上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特殊优势,其作用应该得到充分的发挥。将国家公职人员必须遵守的廉洁自律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普通公众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操守等公布在网络上,并面向全社会的网民进行久发365电子游戏网址多少_365提款会被冻结卡吗_365bet有app吗并茂、有声有色的宣传,效果一定很好。
另一方面,以网络公开腐败案例具有强烈的警示震慑作用。随着网民的增加和互联网影响的不断增强,腐败分子从掌权者变为阶下囚的悲惨经历,给那些已经有腐败行为或意欲腐败的公职人员以强大的威慑,使他们放弃不廉洁的行为和想法,也可以起到教育普通公众的作用。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案件的处理以及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因受贿、玩忽职守被判处死刑,这些重大案件在网络上迅速地传播开来并引起了网民的热烈讨论。毋庸置疑,这将对潜在的腐败分子产生很大的震慑与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能给反腐工作带来极大的好处,但是如果相关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得当,它也会给我们的反腐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网络安全维护、对网络举报人的保密和保护、以及对谣言惑众、诬告陷害的打击都是急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可以说,网络管理是否合理、合法直接关系到网络反腐的成败与否。 (任建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杜治洲,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