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调动村干部为民办事、带民致富的积极性,江西省奉新县在全县各行政村推行“村干部实绩承诺制”,实绩承诺制分为任期承诺和年度承诺,任期承诺即:村干部在每届任期前,向群众承诺任期内的工作目标;年度承诺即:村干部在每年年初,分别在党员大会、村民大会上承诺年度工作目标。到了年底,由各乡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的实绩进行一次全面考评,对综合评议成绩优异的村干部,由乡镇党委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干部实行诫勉谈话等,其考评结果将在村"两委"班子换届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帅学习 熊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