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办公厅近日颁布实施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任务,把节能和环保与官员的政绩挂勾。从明年起,地方省级官员将开始向中央上交节能答卷,达不到标准的地市党政一把手将就地免职。
据中新社报道,国家环保总局官员指出,这项政绩考核办法将在即将开始的省市领导换届时派上用场,如果成绩单未能及格将面临问责和“一票否决”。
这项由发改委制订的考核办法,对象包括各省区市政府和1000家重点耗能企业。考核成绩分为超额完成(95分以上)、完成(80至94分)、基本完成(60至80分)和未完成(60分以下)四个等级。
办法规定,各省级政府每年3月将年度节能目标报告,和上年度节能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上报国务院。然后由发改委会同监察部、人事部组成评价考核组对各地节能进度进行评价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告。节能减排目标纳入官员政绩考核,达不成任务的地方领导将被免职。
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省级政府,应向国务院作书面报告,限期整改。在考核中瞒报、谎报地区,直接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媒体担忧“下有对策”
不过,中国媒体在拥护这项政策的同时,也对政策能否得到有力的执行,感到忧虑。
《新京报》和《南方都市报》昨日共同发表题为“中央环保新政欣慰亦堪忧”的社论说:“最直接的忧虑便是,这一政策在付诸实施之时,将会遭遇一些可以预见的‘对策’,这些对策将会在相当可观的程度上瓦解掉政策意旨,使之留于纸面。”
社论指出,在地方政府上报年度节能目标报告中,极有可能出现“瞒报”问题,而“使瞒报成为可能甚至成为必然的关键因素,是地方环保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从属关系”。并以今年夏天出现的“太湖蓝藻事件”为例,说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社论说:“在新的《考核办法》中,我们看到,相对更有监督动机的上级政府环保部门只承担抽查、监督的工作,这种监督的效率不高,很容易被隐瞒。着名环保人士汪永晨讲过一个例子,1998年太湖‘零点行动’声势浩大,中央电视台等许多媒体都在现场直播,但是,直播过后,媒体散去,1999年元旦的钟声才刚敲响,之前已经宣布封闭的排污口立即重新被打开,大量污水再次流入太湖,被悄悄留守的环保人士亲眼所见。如果不是如此这般明目张胆的‘对策’,已达标近十年的太湖也不至于在今年夏天爆发蓝藻。”
今年8月,环保总局、发改委已发布上半年各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其中黑龙江、吉林、福建、广西、海南、云南、陕西、青海、新疆九省区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均未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