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伟)“提拔不提拔,群众意见更重要。”从11月底到12月初,一份干部选拔任用新规成为眉山干部群众议论的热点。这份新规是眉山市11月底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
《意见》规定,县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行“非定向差额预推”制度,即不针对具体职位空缺,在一定范围内民主推荐近期可提拔或交流的县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组织部门公布拟推荐县级领导干部数量、任职条件和推荐范围,进行预推,并根据推荐情况,将认可度较高的人选纳入拟提名人选储备库。
“市直机关某局需选拔一名副局长,过去主要在该单位干部职工中进行。现在,并不针对某局,一次拟推荐10个这样的副处级干部,就可以把推荐的范畴扩大到整个市级机关。”市委组织部解释说。“这样,既扩大了选人用人视野,又扩大了民主推荐的范围,保证每一个拟提名人选都有非常高的群众认可度。”
“如果群众不赞成,其他的都是枉然。”对这一规定,不少人认为是群众来把“第一关”。
《意见》还规定,民主推荐县级领导干部人选时,对会议投票推荐结果,要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内当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