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不久前的一次免职决定在当地干部中引发一场“地震”。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平均,虽然不存在本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腐败问题,但却因局下属单位医保中心的网络系统出现问题损害了市民利益,被“责任追究”免去了局长职务。
这是西安市历史上首位因公共利益受损而被责任追究、免去职务的正局级(副厅级)领导。
“政府行政中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责任事故虽不是腐败,但其影响不亚于腐败。”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孙清云告诉《了望》新闻周刊,这类事件不仅会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而且会对执政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必须严肃查处。
去年以来,西安市加大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全市机关和部门在管理、作风等方面造成群众利益受损的公共利益事件,要求一律追究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努力从制度和机制上防范“权力犯规”。而张平均正是这“犯规”的典型。
主要领导为公共利益受侵害“埋单”
去年9月,西安市医保中心在将医保资金打入个人账户时,使用未经测试、验收的软件系统,先是重复给18万余人账户多打入医保资金1090万元,在纠正错误扣回这些资金时,竟又多扣了1.85万人账户上的资金。为进行数据恢复,医保中心被迫紧急叫停全市医保信息系统,在长达7天的时间里,全市130万市民拿着医保卡却无法到药店购药和到医院就医。
事故发生后,当地媒体《三秦都市报》及新浪网、搜狐网、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中华网、中国网等30多家媒体和网站以《西安医保卡账户资金丢失被紧急叫停》为题进行了披露,在网上引起强烈反映,网友跟帖数千条,质疑西安市公共服务体系。到市医保中心查询的参保户络绎不绝,情绪激动,对政府的公信力产生了负面影响。
在西安市政府查问事故原因时,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未弄清事实的情况下,作出了“由于负荷过重,造成断电,数据传输不完整”的回复,以致市政府无法及时采取准确的应对措施。
西安市纪委、监察局办案人员介绍,这是一起明显的责任事故,从表面上看只是医保卡上的金额多扣少扣、多补少补的问题,但这起事件反映了相关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对于群众利益问题和民生问题的一种漠视态度,充分暴露了西安市医保中心日常管理的混乱和制度建设的滞后。如对业务工作没有一个可操作的流程;对新开发的软件不熟悉、不测试,就敢于放手使用,并且不请示、不监督、不核对;事故发生后,不经专家分析诊断,工作人员就私下追回多打的资金,不仅未纠正错误,反而使个人账户更加混乱。
最终西安市不仅对这起责任事故的8名直接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和责任追究,而且免去了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平均的局长职务。
据介绍,之所以免去这位上级部门“一把手”的职务,有三个主要原因:一是作为主要领导,他没有明确负责市医保中心全面工作的局分管领导,造成分管责任没有落到实处,导致市医保中心管理混乱,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二是在业务分管领导明确向其汇报市医保中心信息管理工作混乱,并提出人事调整建议后,未积极采取措施;市医保中心个人医保账户重复划账责任事故发生后,对事态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没有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也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查找事故原因,做出处理。
西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春雁告诉本刊记者,这起事故的处理向全市领导干部传递了一个信号:虽然是部门下属出了问题,但只要侵害了群众的公共利益,造成影响的,除了处理相关直接责任人外,还必须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一把手”也要“埋单”。
增强干部执政为民意识
西安市探索加大对损害公共利益事件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以来,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西安市委、市政府领导都十分重视,都要求追究领导责任。西安市纪委党风室主任张锦敏介绍,除了张平均案外,去年以来西安市还查处了多起领导责任案件。
去年11月6日,西安市繁华闹市区南大街发生一起正在施工的脚手架整体坍塌事故,一建筑公司在进行大楼立面装修施工时,脚手架忽然失稳倒塌至人行道,造成4名过往行人受伤、两辆汽车及部分树木受损。
有关部门在调查中发现,这是一起未经施工许可、未按规定招投标、未执行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及行业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终在事故处理时,除了对施工企业进行处罚外,还对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共有13人受到处理,包括两名局级领导、4名处级领导。
去年底,西安市纪委在查处蓝田县国土局违规占地为领导干部建了11幢别墅问题时,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集体违法违纪案。经查实,2006年蓝田县国土资源局在未取得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11座“独体”住宅小楼别墅,分配给了县国土局领导班子、个别享受科级待遇的中层干部以及个别县级领导和1名县级领导的亲戚。这起案件充分暴露出一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将主要精力不是放在解决群众困难上,而是放在为小部门、小团体谋利益上,最终侵害的是公共利益。
由于有了这样一种认识,市里在处理时,认为这不仅仅是一起集体违法违纪案,而且是在土地资源日趋紧张的情况下,一起典型的与民争利案。因此,最终这一案件使蓝田县相关部门十多位领导干部被责任追究,其中蓝田县国土局局长赫增民、蓝田县国土局纪检组长郗仙茹均受到免职处分。
“在责任追究制方面,西安市做了很多探索,追究的人不少,涉及面较广,追究领导的层次也较高,仅去年以来到现在就有十多例。”张锦敏说:“尽管这些案件涉及资金数额不大,事情很小,但它们都与民生、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社会影响较大。”
她介绍,对这些案子,市委书记孙清云、市长陈宝根每次都过问,认为领导干部只要侵犯了群众公共利益,不管大小,都违反了执政党以人为本的理念,没有做到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因此必须严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责任追究在西安市干部中引起了较大震动。西安市灞桥区区长聂仲秋表示,只要不涉及个人腐败,以往领导干部很少会被追究。行政中就是侵害了群众的公共利益,上级处理这类案件时,往往也是“手高高举起,又轻轻放下”。“现在市里对公共利益事件这么重视,对责任追究这么认真,对我们触动很大,使我们的执政为民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让我们感到时时刻刻必须做到以人为本。”
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
西安市委书记孙清云认为,评价一个区县、一个部门领导的工作时,不能只看经济数字指标。经济发展再好,只要在管理上出现了问题,使群众利益受到了损害,照样要追究领导责任。这是执政中的科学发展观,也是对干部的科学考核观。
多年来领导责任追究一直是个难点问题,各地都觉得不好做,很难落到实处,尤其是涉及到领导时真正追究的很少。
西安市纪委常委、秘书长黄会强说:“西安市之所以能把它落到实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主要领导重视,将责任追究与干部队伍建设、党风政风建设密切融合。对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保护。”
“这些案件中我们处理的许多干部,并不是因为腐败问题造成的,而是因为不作为、渎职等原因造成的。就像张平均被免职,不是本人存在贪污受贿等问题,而是管理混乱造成群众利益受损。对这些领导干部的处理,一些人觉得处理太重,看似有点冤枉,其实,这恰恰凸显了党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对官员问责制的贯彻落实。”
黄会强说:“考虑到这类案件的警示意义,我们对它们不是一查了之,而是每次查完后都要以案教育,查找根源,努力从体制和机制上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西安市掀起的“责任追究”,在各级领导干部中产生强烈反响。尤其是张平均案处理后,许多部门领导在震撼之余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西安市委常委、新城区委书记张雷说,责任追究体现了西安市委、市政府坚持以民为本的思想,也是市委、市政府执政能力增强的具体体现。
在“责任追究”基础上,今年以来西安市委对这类典型案例进行了总结,要求各区县、市级各部门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
在制度和机制建设上,西安市要求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层层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以科学严密的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同时,各级纪委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强化跟踪监督。
西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春雁说:“通过制度建设,我们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使干部从政行为涉及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有效制约‘权力犯规’。” (记者于绍良 储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