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开冬
据报载,在云南省昆明市近日出台的《关于推行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公示对象在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时对于所在部门及下属单位、干部群众,以及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问题必须作出说明和解释。
时下,许多单位领导在述职述廉时,联系自身实际,实事求是地查问题、找原因、谈教训、定措施。这对于激励、鞭策领导干部进一步做好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十分有益。
但值得注意的是,也有个别领导干部思想作风不正,在述职述廉中讲假话、套话。谈成绩浓墨重彩,把集体功劳归于个人;讲不足轻描淡写,尤其是对不廉洁、不检点行为只字不提。
如此述职述廉不仅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收不到实际效果,反而会影响甚至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导致浮夸之风蔓延。究其原因,主要是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就像作报告一样,因为没人过问,一般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致使述职述廉流于形式,走了过场。
“点题”述职述廉,变“我讲什么,群众就听什么”为“群众想要知道什么,我就说什么”,有助于干部“实话实说”,促进述职述廉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它既有助于增强述职述廉内容的真实性,有助于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加以改进,也有利于及时发现部分领导干部轻微违规违纪行为,警示他们放下包袱,讲清问题,纠正错误,悬崖勒马,避免走上犯罪道路。
此外,通过“点题”述职述廉活动,干群能够彼此沟通思想,增加理解,增进感情,不仅能缩短相互之间的距离,又可以增强工作上、思想上的“透明度”,使领导干部深感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处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其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宗旨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就会增强,有利于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和服务意识的提高,还可以及时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矛盾。因此,群众“点题”,干部述职述廉的做法值得借鉴。